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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社会经济调查;培育统计中介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其统计业务活动;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三)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四)掌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对本市和周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七)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湖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湖州市企业调查队;组织实施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八)协调、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统计方面的违法行为。(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和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