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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统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制度,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二)制定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建立全市统计方法、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体系,建立健全市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三)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和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四)依法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机制,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督。(五)负责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指标的调查、测算等工作,统筹做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全市全面小康创建活动的业务工作。(六)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及专项经费;协同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职称考试和评聘工作。(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市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