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介绍:
淮安市法制办(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办理市政府的法制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职责,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承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制定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四)承担县(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与问题的有关工作。(五)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七)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调市政府涉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八)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履行市政府公报职能。(九)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工作。(十)承担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十一)承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