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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零零一年六月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组建,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挂牌运行。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更名为淮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二零一零年划归市政府管理,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二零一五年根据新的改革方案,增加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职能,设置15个内设机构。下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设立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规格为正科级,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各类园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参与实施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相关工作。(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医疗器械相关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药品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等的监督检查;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五)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八)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完善。(九)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十)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