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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起草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五)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六)承担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七)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八)承办我市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的结好和交往事宜。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联系工作。负责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市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十)承担对我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十一)主管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相关事务。(十二)承办与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十三)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十四)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县(市、区)侨务工作。(十五)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侨情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侨务信息。(十六)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十七)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审批事项。(十八)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十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