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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发集团)是湖北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以武汉新港为依托,集中整合鄂东南地区的岸线和港航资源,把武汉打造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重要决策,而组建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企业集团,主要从事与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有关的投资建设、港口运营、物流贸易、综合运输等业务。港发集团于2015年8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70亿元,5家股东单位共同认缴出资其中武汉市国资委58亿元、黄石市国资委3亿元、黄冈市国资委3亿元、鄂州市国资委3亿元、咸宁市国资委3亿元。港发集团下辖7个二级公司包括:截止2016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327.49亿元,旗下拥有各类分、子公司120余家,共有员工逾万名,分布沿长江、汉江沿线,其中涉及长江岸线800多公里、汉江岸线150多公里。集团业务涉及中欧班列(武汉)、港口服务、江海航运、公路客货运输、仓储贸易等多门类物流(客流)资源,形成了保税园区、开放口岸、物流园区等多层次开放平台,土地、岸线、口岸、品牌等资源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16年,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8亿元,同比增长8.41%;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32.7 %;商品汽车滚装业务61万辆(同比增长44%)、港口集装箱量71.5万标箱(同比增长9.67%),阳逻港三期4个泊位投入运营一年完成12万标箱,为计划目标的1.5倍;汉欧班列发运234列、2.16万标箱(同比增43%),回程班列货量居全国第一;省客集团整体上市的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武汉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港发集团持股100%。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由港发集团与上海港集团合资组建,港发集团持股51%。武汉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6月组建成立(前身为2016年4月成立的武汉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为港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持股100%)。长江新丝路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注册成立,港发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3亿元。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咸宁市各自以所属相关港航资产(包括国有港航企业全部国有股、产权,市县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拥有的港口、航运等临港产业资产、股权及岸线的陆域土地等相关资源)作为出资,注入港发集团,港发集团分别在当地组建4个子公司,现已成立武汉港航发展集团黄冈有限公司、武汉港航发展集团鄂州有限公司、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咸宁有限公司,各地资产注入工作将在2017年底以前完成。为支持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做大做强,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核心企业集团,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港航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1号)、《关于支持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52号)和《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7号)3个重要文件,明确了支持政策和发展定位,为港发集团的长足发展坚定了信心、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后劲;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织设置和领导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组通〔2015〕19号),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明确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办文〔2016〕20号),理顺了体制机制。组建港发集团是省委、省人民政府整合省内长江流域港航资源的重大决策,是抢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的重要抓手,是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关键支撑。港发集团将肩负起“在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这一历史使命,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主线,以做强做优做大为主攻方向,以港航资源整合、核心港区建设、港口运营升级、物流贸易增效、港城开发提速为重点,集中优势打造功能清晰、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核心企业,成为中部地区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临港产业集团和综合物流集团,为提升湖北省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的战略地位提供有力支撑。通过3年努力,到2018年: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年组建、两年建设、三年大变样”目标任务,核心经济指标较组建初期翻一番,力争达到资产规模500亿元、净资产200亿元、营业收入150亿元、利税5亿元。再通过3年努力,到2021年:建成一流的临港产业和综合物流集团,实现核心经济指标较组建初期翻两番,力争达到资产规模1000亿元、净资产400亿元、营业收入300亿元、利税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