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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管、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七)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参与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十一)划入原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由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