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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市委管理农村工作的综合部门,同时增挂“扬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其主要职责有:⑴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和要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⑵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与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工作的参谋。⑶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研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或工作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指导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有关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稳定和改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⑷协调农口部门工作,牵头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⑸加强农村产业化政策调查研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实施规划,推动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⑹指导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⑺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工作。⑻负责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配合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督促各项配合改革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行为。⑼负责农村扶贫工作的指导和协调。⑽抓好农村现代化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⑾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⑿配合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⒀负责全市农经队伍的培训、队伍建设,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⒁负责市农业专业专家组日常工作,协调农业专家组考察、调研、论证等事务。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