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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针对经济社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对策和建议。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生产力布局、重要产业、跨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四)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做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引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管理并监督实施市级服务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七)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九)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沿江沿河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市长江岸线使用的规划、管理和审批或申报。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十)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初审及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十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牵头组织实施石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牵头编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十三)统筹协调市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市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牵头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监督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十五)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十六)根据市政府委托,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