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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三)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工作。(四)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及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运输服务和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公路、道路“三乱”工作。(五)负责公路、港口行政管理,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养护和公路路政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建设,对重点物资、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协调指导城市各种运输的衔接;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措。(十)负责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