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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无锡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订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职责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八)指导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十)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的相关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