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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负责推进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的实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指导监督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三)负责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四)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五)负责设计行业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六)负责指导城市重点道桥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城市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组织全市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工作。(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方案会审。指导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八)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合同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文明施工工作。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十)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及震灾防御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各市(县)区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护管理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组织震情发布。(十一)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减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案件查处,监督指导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十三)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十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