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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档案局(馆)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局,履行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档案保管和利用等职能。内设10个科室,即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法规教育科、监督指导一科、监督指导二科、管理科、编研科、信息科、征集科、技术保护科。全局(馆)编制34人。局(馆)址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0号。1959年3月,成立营口市档案管理处,1960年1月,成立营口市档案馆,市档案馆与市档案管理处合署办公。1980年1月,恢复营口市档案管理处,与市档案馆合署办公。1986年1月,营口市档案管理处改为营口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仍合署办公。1995年机构改革为局馆合一体制。营口市档案局(馆)现馆房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分为档案库房、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辅助用房三个区。截至2015年底,馆藏档案21万卷(册)。档案起止年代为1870年(同治九年)至2015年。馆藏资料10类7500余册。营口市档案馆不仅是全市保管和利用档案的中心,也是全市已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近年来,市档案局(馆)坚持“建设大档案,服务大营口”的理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创新。2010年筹建“营口文化名人馆”,2011年迁移到营口西部老街。该馆共收集营口古、现、当代文学艺术、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宗教、理论界等文化名人290余位,作品1000余件。已成为营口西大街的一处亮点和营口“文化强市”的对外窗口,常年对外开放。2007年营口市档案局(馆)荣获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营口市档案馆在东北、西北中小城市中首家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2011年,营口文化名人馆被评为市直机关第一批优秀工作成果;2014年营口市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复查验收;2015年营口市档案局(馆)荣获辽宁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期间,局(馆)先后被省档案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获改革创新奖,市直机关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和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